領導,您好!
謝謝您在百忙之中看我的信息!
我媳婦懷孕兩個月了,前兩天去小區居委會(河東區某小區)諮詢准生證的事情,工作人員讓我們把戶口本上的“未婚”改成“已婚”。現在我媳婦是內蒙戶口,現在懷孕不方便回去,更改戶口信息。
我有一個同事是河東區的,他辦理准生證的時候 戶口本是“未婚”(夫妻雙方均是"未婚"狀態);還有一個同事在河西區也是戶口本是“未婚”狀態辦理的准生證。
請問,為什麼到我現在居住的小區要必須改成“已婚”,纔能辦理准生證??? 未婚狀態是否也可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 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