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政府開展的舊樓區改造的工程中,我所居住的西園西裡55門獨單已經改造完成,偏單改造的時候,一樓居民有自己的要求,將下水管道由兩根合並成一根,施工單位表示只能原拆原改,只有2-6樓的居民都同意纔能改,這家人就找到2-6樓的居民商量,由於此房產是一建權屬,居民有這樣那樣的擔心,因此並不同意,一樓的居民竟然私自停水,作為要挾,不簽字不給水。二層有個癱瘓在床的老人,四層有個2歲的孩子,夏天需要經常換洗,其他居民也是敢怒不敢言。我記得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權的最重要的就是生存權,這樣的天氣沒有水,請問公民的生存權如何得到保證?自來水的閥門控制在居民家中,是否合理?我們已經找過市信訪辦,友誼路派出所,西園西裡的居委會,都無法解決,在此,懇請相關部門給予解決,我們的訴求很簡單,讓一樓無條件恢復供水,承諾不停水,將上水閥門移出居民家中,設置在其他公共位置。
尊敬的網友:
您好!關於樓內協調有關工作,建議您聯系所在居委會共同開展工作。同時,供水管理部門已經與一樓住戶聯系,共同開展疏導工作。希望相關用戶能夠盡快協商解決有關問題,促進鄰裡和諧。祝您生活愉快,萬事如意!
市水務局辦公室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