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我住天津大港區福苑裡20-5-202,去年7月一場大雨造成我家臥室屋頂漏雨,我到物業公司求助,告知先登記等通知。然後再無下文。今年7月1日下午的一場雨又造成臥室屋頂漏雨(同一位置)雨中我到物業求助,被告知我居住十餘年的房子沒有維修基金。當初交的維修基金在大港區房地產開發中心,並未轉到物業公司,所以先不能修。7月2日早我到房地產開發中心找到一個王總陳述情況。該王總電話與物業相關人員聯系,先修房,其餘事項在溝通。7月2日下午6點多負責維修的一個人來到我家查看情況分析原因,後說現在不能修,物業相關領導指示等與房地產開發中心坐到一起,商量出方案後在修。我很郁悶,雨季來臨,隨時都有可能有降雨,不知領導們要怎樣做,怎樣商量纔肯修,業主的財產安全隨時受到影響,它們還在推脫,請領導幫忙解決。趙寶森不勝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