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公務員局最近發布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二)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我大學畢業後一直在國企工作,中級職稱,有建築業注冊執業資格,今年報考了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務員,當時職位要求中級職稱,單位人事工作人員稱和剛畢業大學生一樣,這樣我們這樣的就太虧了,我們走向社會也一直為國家做貢獻,而且閱歷豐富。
我們符合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這個問題我不知道如何與新單位人事部門溝通,交流這樣的問題!
請領導給予指點!
尊敬的網友:
您好!一般情況下,您報考的公務員職位是什麼,就定那一級的工資。《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中組發【2008】20號)規定“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所以,您的工作經歷是否可以作為轉正定級的依據,請諮詢您所在單位(或上級)的人事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