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北辰區藍岸森林物業拿業主的錢不辦事:
(1)電梯問題:本來兩個電梯,物業一直開一個電梯,而且開著的電梯經常壞,不是中途停止運行就是把業主送到地下室,對物業報修,物業總是搪塞說這兩天就休,卻始終不修,特別是早晨上班高峰期,必須早出門10分鍾纔能按正常時間下電梯。我們業主交的是兩個電梯的物業費,為什麼給我們用一個電梯。
(2)物業不經過業主同意私自設立電梯卡,只要不交物業費,就沒有電梯卡,必須爬樓上去,電梯時業主們的財產,為什麼物業公司操控?試想如果物業公司服務叫業主們滿意,業主們有誰不會去交物業費呢?而且電梯卡只限制是6層以上的業主,6層以下的根本就不買電梯卡,物業服務這麼差憑什麼交物業費?
(3)樓道裡亂糟糟髒兮兮的總是,特別是電梯裡面,燈也壞了,按鈕也壞了,弄得業主都不敢做電梯了。
小區的所有業主的,不是物業的,物業現在在小區就是個土霸王,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根本不征得業主的同意。我們這幫業主平時工作忙,也沒時間成立業主會,請區政府幫幫我們這幫業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