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去年在天津某科研院所就業的一名博士。由於當時讀博期間沒有將戶口遷至學校,戶口現在還在河北廊坊老家。我現在想把戶口遷到天津單位的集體戶上,這邊派出所說要天津出具准遷證,請問:准遷證是在天津市公安局辦理還是單位所在派出所辦理?需要出具什麼手續?是要本人還是單位相關人員辦理?
另,我在落戶的同時可以和我的孩子(出生3個月,未上戶)一起上戶口嗎?單位已經同意孩子的戶口上到單位集體戶上。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