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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老三屆學生,曾因體重過輕未能上山下鄉,之後在街道(第三皮鞋廠)工作10年,勞動期間十分勞累,我的工作是給皮鞋大馬靴訂楦,現在兩只手的手指已彎曲,不能從事重活,可以說10年當中為國家做出了貢獻。
1976年正式分配工作,單位是外貿地毯廠,工作4年半後由於生小孩大出血得了嚴重的後遺癥(甲狀腺功能低下),每日每分鍾心跳140下,渾身無力,當時我非常年輕多們希望上班啊,但是沒有辦法,只能聽醫生的話,吃勞保在家休養。
1995年我已45歲,廠方要求我內退,當時我只能聽廠房的意見辦理了退職,只按4年半的工齡辦理了工資,後來聽說老三屆學生勞動期間也算工齡,我找過廠裡,也沒結果。
多年來對於我的工齡問題我覺得太冤枉了,本來自己勞動了10年,手也彎曲了,卻沒有算工齡,沒能辦理正式退休,最後以(退職)退下來了,現在工資非常低,每月只有1200元,還不如低保戶工資,現在自己常年有病,工資又低,確實生活太困難了。
多年來應得到的工資並未得到,迫切希望領導能幫我一把,解決我多年遺留下來的問題,把我10年的勞動工齡補上,按15年工齡就可以了,今年我已65歲了,就算幫幫我這位老人吧!謝謝領導了。盼望您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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