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每天9小時每周單休,工資2400,但是公司從未給我算過加班費,他的工資組成部分是分為基本工資和獎金,基本工資1500元,裡面卻有加班工資這一項500元,但是獎金明細加班費一項確是0元,我簽的勞動合同只有我個人筆記沒有任何公司公章,兩份勞工合同也被那走了,我一分也沒有,入職一年了也沒上保險,讓我簽署的放棄社保申請,請問我怎樣維護個人權益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支付加班費,沒有按照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沒有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等問題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們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