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領導:
您好,我是購買國家保障房——華富家園小區的業主,物業公司為安華物業。國家保障房,如何保障業主的利益,現有問題如下,望國土房管局予以解決:
1、該小區2011年6月交房,小區收費標准為0.9元/每平米,按規定是二級服務標准,我已入住1年多,自交房之日起樓下對講門就是損壞的,已多次向物業保修,至今無人問津。維修及時率的問題呢?
2、樓內衛生狀態髒亂差、屋頂都是蜘蛛網,向物業報修,物業聲稱“無梯子夠不著”。
3、門崗看門大爺,24小時崗亭內坐著,二級服務標准中的立崗時間呢?
4、現在首位業主已達到入住二年標准,業委會什麼時候成立呢?
5、小區已開始辦理房產證,可物業以“不交物業費,不給蓋辦理房產證的表和章”為由。請問我們買的是物業的房子嗎?物業有權利行使開發商的義務嗎?
6、物業費按規定是一個月一收取,憑什麼物業要求交一年的物業費?
7、現在物業公司收取的是二級服務標准的價錢,乾的是四級服務標准的活,請問業主的利益何在?
8、2011年交房首個供暖期,因供暖系統問題,11月底纔供熱,物業、小區業主都知道此事,未及時供熱的費用至今沒有解決退款事宜!
此類問題比較嚴重,望國土資源部門相關領導予以重視,解決!民生問題,重中之重!!!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