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是外省院校的津源生,我是2012年畢業,由於來不及調回,當時檔案轉到外省人纔交流中心,現回津找到工作想把檔案調回,已在外地辦理完改派手續,報到證上的地址是天津大中專就業指導中心,之後該怎麼辦呢?我查了一下,需要的材料中有個就業協議,我因為是去年畢業的,當時的就業協議已經簽過纔轉到外省的人纔的,現在手中已經沒有新的就業協議書了,我改怎麼辦呢,單位的接收函可以辦理就業手續嗎,想要諮詢就業指導中心,如何聯系呢,電話都無法打通,著實很頭疼。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非人力社保局解釋范疇,建議諮詢教委。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