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護士家長,我想問一下,天津市的三甲醫院什麼時候可以實行同工同酬。合同護士與在編護的護士他們乾的都是一樣的工作。可是合同護士沒有獎金。請問領導什麼時候可以實行同工同酬。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實施。其六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工作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派遣單位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或到監察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