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爸爸是1979年參加工作的,在當初的棉紡一廠,在1987年三月的時候辭職,當初國家還沒有保險一說,後來在別的企業參加了保險,我知道對於以前在單位沒有上保險的視同工齡幾年就上幾年保險,但是現在去社保查詢沒有顯示,問社保說是要去檔案地查詢工齡,他的檔案在塘口新村街道,能查到上班和辭職的時間,但是就說不算,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怎麼纔能把這段工齡補上,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從1993年實行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制度,對於1992年12月31日前的工作年限進行工齡審定。相關文件規定:對參加工作後,因辭職等個人原因造成工作間斷,以後又重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其參加工作時間,應從最後一次參加工作時計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