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單位由河東區遷到武清區,今年7月年滿50,將要辦理退休手續,據說退休後,如果有需要自己墊負的醫藥費或者是需要單位開具一些證明時,還必須到武清區的這個單位來辦理,由於路途及其他一些原因,我在南開區聯系了一個單位,想把我的勞動關系轉移到那個單位去,就是辦理退休後,我的以後事宜就可以在南開區辦理了。
請問:1.我能否辦理?怎樣辦理?
2.企業職工退休後,與原工作單位還有什麼聯系?
3.若原工作單位破產後退休職工去哪辦理相關手續(如:報銷急診醫藥費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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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