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有自用輕型貨車以及箱貨,前幾天被查和罰款,說是公司自用車也要辦理營運證。行政人員去北辰運管處辦理時,給予的回復是公司名字不能辦理,要麼過戶到個人名字下申請辦理道路運輸資質後再辦理運營證,要麼公司營業執照增加一項道路運輸經營范圍後再去辦理營運證。
因為車輛屬於公司固定資產,如果以個人名字過戶則不能列入公司固定項目。
請問:
1、是公司需要營業執照增項道路運輸後,公司自有貨車纔能辦理營運證 嗎?
2、公司計劃再買一輛金龍類客車做為公司員工上下班班車,班車上路是否還需要營運證或者交通局備案等手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6月26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經市運管處相關部門與您電話聯系,您表示問題已圓滿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