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區中山門國強裡5號樓2門502用戶陽臺養鴿子擾民多年,鄰家窗臺和玻璃上經常粘有鴿糞。而且平時家裡制作鴿籠等噪音時常擾民,已經引起周圍居民意見很大,物業和居委會上門協調多次,未能解決。希望利用此次環境綜合整治的機會,予以整治。
關於居民區養鴿子問題投訴的回復
葉國健同志:
您好!
接到您的投訴後,我們認真查閱了相關規定,現就您提出的問題回復如下:
2003年5月21日天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禁止在城區內飼養雞、鴨、鵝、豬、羊、兔、驢、馬、牛、騾、食用鴿以及其他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禽畜。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沒收。
飼養信鴿應當符合有關規定,具備相應條件,並采取措施,防止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飼養信鴿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責令限期拆除鴿捨。
市體育局只負責對信鴿協會的管理,您反映情況如果屬實,建議您根據上述規定,向市容環境部門進行投訴。
天津市體育局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