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原宜興埠下衛道盛華胡同起重運輸廠宿捨居民,因地鐵三號線拆遷。又因本人殘疾,家庭困難,鎮政府安置了宜興埠九街周轉房,並承諾三個月內還遷宜興埠宜鵬園住房。至今已經四年半過去了,原來承諾的還遷房並未落實。現又面臨宜興埠九街周轉房拆遷,我家兒子又等房結婚。此問題應如何解決,望領導予以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我們已責成有關部門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二次答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6-28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查,您家拆遷時間為2009年3月3日,原拆遷房屋面積為2個,一個為22.63平米,26.47平米,現已照顧至2套面積為60平米的住宅。您家拆遷後居住九街周轉房,目前尚未還遷,待宜興埠鎮還遷房建成後,根據搬遷封門時間按順序選房,現您居住房屋位於城中村改造范圍內。鎮政府經與您協商可為您提供他處周轉房。
宜興埠鎮政府
20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