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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是和苑雅和園居住區3號樓的業主由於裝修我們把外露陽臺的雨水管擴到屋內,但是雨水管沒有做任何改動,沒想到的是下雨的時候雨水管向外冒水。
我們找到物業公司開票去找治達公司的維修,第一次還好過來人給看了一下,可沒過幾天下雨天又向外冒水,在去找他們維修他們就給我解釋由於裝修原因震動雨水管松動他們不管維修,想修必須找他們公司負責人去安排,可是向他們索要聯系方式他們還不給而且態度相當惡劣,我們向居委會索要了他們的電話也總是關機,難道就必須找到治達公司的老總纔能給解決嗎?像這點小維護也必須通過他們的管理層批准纔有效嗎?他們領導的聯系方式我們業主怎麼纔能知道?這明顯不就是推脫責任嗎,而且現在的房產還在保修期內為什麼不給維修?而且我們的合同上也沒有寫明由於裝修問題不給維修的說明。請問這樣的情況我們找哪個部門能夠解決?
另外我發現和苑小區負責維護的部門經常和物業推脫責任找理由不給業主正常維護,而且他們在工作中經常玩手機,坐在一起打牌聊天負責接待的有個外地人說的不是普通話我們根本聽不清是什麼。附件是他們的工作狀態,請領導審查。
和苑業主陳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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