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在天津市開發區(農行)提取過公積金,用於償還配偶名下房產的部分貸款,是否認定曾經提取過公積金就是屬於個人名下有過貸款?
也就是說如果我再買房屬於二套?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向屬地房管部門進行諮詢,如果您在開發區,也可以撥打開發區服務熱線25201111進行諮詢。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