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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好,我是濱海新區濱海人家二期的業主,我們這個是小區是繼濱海人家後建的第二期的小區,小區給鑰匙的時間大約在2007年10月份,小區共計有兩棟小高層,大約住戶在225戶左右。小區剛剛入住的時候第一個物業管理的特別井井有序,小區綠化也不錯,小區內禁止進入車輛致使小區衛生不錯,關於房子維修等其他問題都第一時間反饋到開發上那裡,但是那時候的不足的事情是小區的地下車庫第一年是出租的,第二年之後就是出售了,猶豫這個開發商的行為,我們又沒有錢購買,所以也就沒有什麼過多的怨言。小區內沒有健身器材,起初以為是因為小區佔地面積小沒有達到安裝健身器材的要求,但是後來聽說是因為健身器材偷偷地被賣掉。
從2010年下半年小區更換了物業,這個物業更是要命,不但讓車輛進去小區內,還未經業主同意私自圈畫車位,安裝車位鎖,出租車位,導致綠化面積逐漸縮小。這個不說,小區內年輕家庭居多,大多家裡的小孩子都處在1-3歲的年齡段,小區內的車輛來來往往很是危險。但是圈畫車位後大家無權利反抗,也就都默認了,至少可以管理車輛的亂停亂放現象,但是物業要求不繳納物業費不能租車位,後來為了車子有地方放也就默認了,物業收了這份錢就應該盡責,可是卻不是這樣的結果,物業不但不管了車位鎖被毀壞,就連車位被佔,車輛有劃痕都置之不理,難道物業真的就像外面停車場一樣只收佔地費麼,小區綠化是公共用地為什麼小區物業要佔用並且還要收費。這個亂收費的現象暫且不說,關於多家屋內反水,牆體裂紋,出現發霉現象,物業不但不幫助我們聯系開發商,還讓我們自己解決,多次反映,多次被駁回,駁回的理由居然是讓我們自己用維修基金去修理,真不知道這個物業懂不懂維修基金的使用。小區外牆皮脫落砸到過幾輛車,未傷到人算是萬幸。
在這裡說了那麼多只想說明以下幾點:
1.小區物業只顧收費,其他事宜什麼也不管。
2.小區內未經業主們允許私自將綠化地更改,致使綠化減少。
3.在很小的綠化范圍內,小區未管理綠化地,導致雜草叢生。
4.小區內無健身器材。
5.房屋損傷,物業不理不睬,解釋理由牽強,態度強硬蠻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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