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因流產,需要把生育服務證退回街道計生辦,現在面臨一個問題,即
我愛人戶口和檔案在北京人纔中心,所開具的初婚未育證明是“一旦開出,長期有效”,也就是說不會給開第二次,這樣的話,我如何拿回上交的初婚未育證明?
若拿不回來,我下次再辦理生育服務證時,就沒法再次提交初婚未育證明了,請問這種情況,我又該怎麼辦?
盼望您的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 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