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孩子,於去年收養我弟弟的孫女,為自己的親孫女,於今年初上報到大王莊派出所,並經過幾次補材料,已經齊全,戶籍民警,給申報了,大王莊派出所所長,也簽字蓋章通過了,現在問題是,申報到分局時,給退回來了,說是經請示市局,說不符合條件,沒具體說明,到市局詢問,又說是分局管,來回幾次的詢問,我想諮詢具體的找哪個部門,哪們領導,落實此事,盡快解決孫女的戶口問題,和上學問題,謝謝!!!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