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櫻教育諮詢有限公司,即櫻花國際日語天津分校,該培訓機構在天津中心寫字樓10樓進行日語教學。
共繳納學費28600元,一年半的課程,也沒有開具發票,只有個收據。具體情況再附件中
期間本人只上了一節課,5月份也提出了書面退款申請,不予理睬,最後自己打電話詢問,還是不給退費。理由是合同中有一條寫的“超過7日甲方不再辦理退學退費事宜”等理由。
請問我的情況是否可以申請退費?能否申請和平區仲裁解決?
此致敬禮。
[附件1]
[附件2]
靜先生:
您好!
如果當事人雙方約定通過仲裁途徑解決,仲裁單位應當予以仲裁;如果沒有約定,則應得通過訴訟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