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住俊城淺水灣小區23號樓,開發商為正信地產公司,該房屋已入住7年時間,期間該樓外保溫牆多次發生滲漏,至多戶室內牆壁受損,開發商多次維修未果,今日該樓14樓外保溫牆大面積剝落,並置小區車輛受損,在已過質保期的情況下,開發商是否應當承擔修繕義務並賠償業主損失?此外如需動用維修基金,可否有快捷途徑?謝謝!!!
張弢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6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