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本人於2013年申請了公租房,本人離異帶有一子,享受政府發放的低保。但是因為我和孩子的戶口一直和我的父母在一起,且因父母的房子面積較大,所以不能辦理房補。目前我申請的公租房快要落實了,但是需要我正價繳納租金,作為一個離異帶孩子的單親媽媽,這筆房租對我的壓力確實太大了,由於家庭矛盾,父母也不願意再接納我和兒子住在父母的房子裡。以上內容全部屬實,請領導核實。還希望領導能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前提下給予幫助解決。在此謝謝您了
王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6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