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應部門負責人,您們好!
本人2012年畢業並與天津企業簽署勞動合同,在單位集體戶口落戶時發現出生地和籍貫只有省份,沒有市級地區,回學校戶口派出所修改,說需要原戶籍證明,但是原戶籍派出所需要學校派出所出示一份協調函纔出原戶籍證明,然而學校派出所拒絕出這份協調函,現在的情況就是一個死循環了,已畢業一年這個問題一直周旋著,現尋求相關部門的意見,這樣的情況有沒有辦法處理和解決的方法。首先謝謝您們的幫助,非常期待您們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