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諮詢一下,如果是超生的二胎,出生後在沒有預先繳納社會撫養金的前提下,能否先上戶口,據我所知戶口和繳納撫養金是分開的,沒有任何聯系,戶籍科不能以沒有繳納撫養金而拒絕辦理戶口,辦理戶口登記,不能把交納社會撫養費作為前置條件”,是指違反計劃生育者可在申報戶口之前,也可在申報戶口之後繳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是對違法生育者的經濟限制,其實施主體是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生戶口申報登記是公民的權利,其實施主體是公安部門,分屬兩種不同的行政行為。征收社會撫養費與是否申報戶口無因果關系請幫忙解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