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
你好,我是紅橋區程光裡11門的居民,現在我們的房屋頂層屋頂漏雨,樓道大面積漏水,側牆磚屑不時的掉落,但危改辦的人說今年危改沒有我們這片,請問等屋頂掉落的東西砸到人時,這個責任怎麼辦,對傷者來說算天災,還是人禍呢,我們的屋頂漏雨,在商品房的大額維修基金中應該有這部分資金,但這個錢在誰那,誰來負責維修,我們不清楚,錢交了,我們的權力找誰行使呢,請領導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房管局非常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了解,由於該小區沒有維修基金,沒有物業公司在小區提供服務,因此只能自行修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