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辰區領導:
您好。
我於2011年9月份向楊嘴當地村民通過楊嘴拆遷辦,大隊全款購買楊嘴還遷房一套,當時拆遷協議上明確注明2013年6月30日可以辦理選房及其入住事宜。
可是近期我向楊嘴大隊了解關於房屋選房問題時,得到的答案是房子延期,延期時間半年到一年,時間不確定。關於房屋延期補償問題上,大隊表示補償只會給當地村民,對我們購房者沒有任何補償。而自2011年全款買房至今後,我們全家一直在租房子住,每月租金1500元,對我們來說日子過得很困難,我們希望您能對2013年6月30日後的延期交房的補償事宜為我們做合理和公正的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調查了解,楊嘴村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安置的對象系與該村委會簽訂協議的住戶。若在過度期未能按時還遷,有關部門將按照協議規定對安置戶予以相應補助。凡個人向被拆遷戶購買還遷安置房的,不在上述政策范圍內,可與被拆遷戶自行協商解決。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青光鎮政府
201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