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全家是山西大同人,2005年老公通過人纔引進調到天津工作,落戶開發區。2008年我們在和平區購買了一套私產住房。我今年36歲,辦理了投靠配偶遷移戶口到天津。我在當地由於單位停產一次性買斷,檔案放到當地再就業中心,之後社保由個人交納。還有十年的特殊工種經歷,當地到45歲就能辦理退休。但每年我需回去自己交社保,比較麻煩。請問相關的領導,我是否可把工作關系也調過來,在天津繼續交社保,需要什麼條件,到哪辦理?另外我的特崗在天津45歲可辦理退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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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