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購買河西區廣東路與徽州道交口的名門廣場項目,對於售樓員說的有些內容很有疑慮,想通過諮詢專業部門得到解答。
第一,售樓員說此項目是70年產權,民水民電,但據說此項目用地批復的是商業用地,這樣的項目以住宅的面目售賣,可以麼?
第二,雖然售賣的的時候是合到每平米14000,但實際上是按照套出售的,而且房本上顯示的的面積僅為售賣面積的1/3,其他面積以贈送的名義在房本圖上用紅線標出,這樣對於購買者來說在租售或者拆遷時有什麼損失或影響嗎?
另外購買該項目是否可以正常落戶和享受學區政策?
第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尚未成型的項目不能售賣,可是該項目僅在打地基,就開始接受預訂,並要求在10天內交首付款,這是和服規定的嗎?購買者交付款型存在風險嗎? 謝謝。
張卿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