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青苹果e 族定了房子,簽訂的是內部合同,售樓處說預售許可證馬上下來,但他們還沒動工,我非常擔心;再有簽訂的內部合同其中一項是:如果2014年10月31日之前交不了房,3個月之內,每逾期一個月賠付萬分之0.5;3個月後,每逾期1個月,賠付萬分之一。我感覺這一項只保障了開發商的利益,沒有保障買房者的利益。如果不能按時交房,到時能不能退還本金並賠償損失。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6月8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王慶坨鎮黨委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王慶坨鎮黨委回復如下:
青苹果e族預售許可證正在辦理中,開發商承諾,如不能按時交房依據合同執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