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大學畢業後由於未及時落戶導致戶口遷移證過期,現在原戶籍派出所落戶需開具若乾證明材料包括未婚證明,但因未落戶所以無法提供戶口薄,至無法辦理接下去事項,請問貴局如何開具證明?可否以其他證件替代(如學生證,身份證)來開具無婚姻等級證明?
田勇同志:
您好 ,具體情況請諮詢所在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
天津市民政局
20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