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東北角藝術公寓的博華物業,自6月1日起開始向業主收取停車費(每小時1元,晚18點至第二天早9點5元一次),且物業明確表示,如業主在晚間18點後外出,則按此收取停車費。按此收費方式,業主不計晚間外出且工作日僅晚間在小區停車的情況下,每月也需200元以上的停車費用,而一旦白天停車,或晚間外出,費用還要增加。即便如此高昂的收費標准每個家庭也僅有一輛車可以使用,一旦業主家超過一輛車,其餘車輛就需要領取臨時卡進行停車,而臨時停車卡的費用是1小時5元。
小區內的道路都是業主的共有財產,作為我們自己的小區,物業是否有權利收取停車費用,並且訂立如此收費標准是否合理,在我們業主看來這種價格簡直就與搶錢無二!
在此懇請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能夠對此事進行調查,嚴厲打擊這種胡亂收費的歪風!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南開區物價局負責同志已與您取得聯系,並進行相關解釋。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