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3年5月18日18點40分左右在隆昌路與津河交口停車,當時有人找我收費四元,我發現此人未穿聯華公司的服裝,便找他索要發票及相關收費許可資料,此人拒絕給我發票並要求我將車開走,我當時撥打110報警,警官來到現場說明此事不屬於他們的管理事項,要求我自己撥打聯華公司的電話,聯系到聯華公司並說清地址後,對方說這個不是他們聯華公司的停車場,不屬於他們的管轄范圍,我要求出警警察對此事做了筆錄,但是我通過各種途徑反映此事各部門都說不歸他們管理,天津的相關媒體經常報道停車場亂收費事宜,但是在河西區的繁華地段竟然出現這種情況,希望領導能夠管一管,並給我一個合理的答復。
尊敬的“李鵬”網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經發局進行核查。具體情況會有工作人員和您聯系解釋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區政府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