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們夫妻雙方都是天津市的集體戶口,戶口在天津北方人纔存放,我們現在都在北京工作,現在准備要孩子了,想諮詢一下,我們應該如何辦理准生證?都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補充說明一下,我們最近在天津津南區買了房子,但聽說戶口得在拿到房產證以後纔能遷到小區所屬的派出所,在這期間,還屬於集體戶口。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應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材料。除需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6月4日
【民生詞典】生育服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