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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新區各位領導:
關於大港劍橋港灣小院和閣樓問題,我先前提交過投訴請求;這次針對該問題想在說明以下幾點:
1、我是一個土生土長的農民,努力工作掙錢買了劍橋港灣小區的樓房;當時銷售商宣傳冊、網站介紹、售樓沙盤都標注一樓有小院;我為了老人、孩子有活動的地方纔花了一輩子能掙到的錢(我現在是以夠賣的房屋貸款)購買的一樓;2、領取樓房鑰匙時銷售員郝博還告知小院已經協調完成,沒有問題,現在是綠植圍合的,日後自己可以用圍欄圍成小院;3、在2012年9月領鑰匙到現在城管部門不明情況拆掉小院凌晨2點過來,難道他們做的是見不得光的事;4、2012年11月大港區各級領導貼出可以退房的通知,我們於當月提交了退房申請到現在沒有答復;我們購買了房子不能等待,所以要裝修入住;
另外,5月29日王峰先生投訴我們違章,我想您用詞不當啊!我們購買時銷售商有承諾啊!我想當時您購買該小區時銷售員同樣也給您介紹了一樓有小院,五樓有閣樓,希望您用良心講話,我不知道您是幾樓的業主,請您想一想我們一樓價格比二、三樓每平米高出1000元;這是為什麼?
濱海新區的各位領導:我就是一個農民,心裡想的是政府是我們的衣食父母,我們依托政府幫助我們來解決;我們也在上訪局提交了我們一部分的訴求,希望領導來看一看我們的小區現在的情況與大港區其他小區違章的情況作對比;看看一樣嗎?
我們還是希望政府關心我們的情況,解決問題。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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