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南開區延安路與密雲路交口新開盤的鼎盛雙子座售樓處訂購了一套42.7平米的房子,銷售人員介紹說是公產房,大產權,歸李家園房管站所有,不用交房租,需要一次性付款,不能貸款,房子要明年入住,請問有這樣性質的公產房嗎?這種產權合理嗎?我們可以放心購買嗎?這樣是不是按照非居住性質在銷售?開法商這種銷售法合法嗎?如果開發商卷錢走人,我們購房人受法律保護碼?
劉彩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