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本人住在河西區曉星園,2013年5月6日小區門貼出通知,說因供熱管道老化鏽腐嚴重,要對供熱管網系統進行改造,但未明確告之是一戶一表改造。從不征求房主同意拆除的樓道裡的管道來看,根本沒有老化鏽腐。供暖公司說,不改造就不給供暖,房主對此提出異議:
第一,為什麼私產樓房的管道,不經房主同意就施工?
第二,為什麼不在施工前征求意見,直至5月31日下午纔召集業主會議,而且並未貼出會議通知。會議上供熱公司信訪職工說在本小區做過調查,大部分人都同意,但是他們拿不出原始的調查表。目前有住戶害怕冬天不給供暖,同意了改造,但並不是有住戶進行了改造,就說明改造符合民意。
第三,施工工藝、材料值得懷疑。接口用麻繩,管道非常細,這樣能保證供暖嗎?暖氣不暖,管道接口漏水,管道爆裂了怎麼辦?改造後的質量能保證幾年,誰負責維修以及維修費用。
說小區十餘年了,管道老化,新換的管道能保證幾年?供熱公司不和房主簽訂改造合同和質量保證書,不明確今後出現問題的解決方法,誰能保證被供熱一方的利益?改造後,收費是方便了,難道改造目的就在於此嗎?
第四,該小區房內都已進行裝修,也許供熱公司認為,房裡打幾個洞,走些明管,又不要房主花錢,為什麼不樂意?但是不經私產房主同意,就拆除了主管道,致使房間裝修被破壞,不改造就供暖,這是否侵權?
6月1日施工在繼續。這種免費的恩惠,能否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