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有糖尿病門特,今年82歲了,每次拿藥開藥都要化驗血糖,我母親腿不能走路,不能去醫院,我們有血糖儀在家裡驗,今天我去丁字沽新村醫院開藥必須驗兩個血糖,不同意就不給開藥,我說本人來不了,可醫生跟我說,你自己纔掏3.2元,我很生氣,錢在少我們沒有用,是一種浪費,化驗費我交了,化驗單沒給開,沒有化驗,那錢被誰賺走了,這樣太不合理,每次都這樣,我每個月要開好幾次藥,這樣我承受不了啊,請問,這是你們的規定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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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橋區政府
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