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23的問題至今未回復我。政府到底什麼意思,是否替業主解決。不給解決也不能把問題刪除吧。
我是下朱莊街天和林溪業主,我們樓裡在自家住戶裡開個美容院,大肆張揚。(不知是否合法有執照)影響周圍業主的日常生活和休息,偶爾樓道裡還會彌漫著不好的化學制劑味道。嚴重影響我們的生活,同時樓裡出出入入不少閑雜人等,導致樓裡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希望相關部門領導與小區物業聯系,予以處理解決此事。天和林溪博園1-601(美容院),物業電話:22925656.盼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