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遠洋城濱尚花園9-1-1503業主,我們是去年10月底收的房,元旦裝修完畢後入住。今年停暖後由於樓下業主反映漏水,經地采暖多次打壓後確認為衛生間及主臥兩路地采暖管漏水。4月初業主已將問題反映給了物業,經多次協商,分別於5月9日和5月26日對衛生間及主臥地采暖管進行了修復。兩次漏水原因都是因為地采暖管存在接頭,並在接頭處漏水,無業主責任。修復地采暖管共砸壞業主家80*80地磚8塊。但現在只修復了地采暖管,業主家的地面及地磚無人給修復也無人聯系何時修復。這給業主心理及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並且由於現在業主家地暖管裸露在外,給業主正常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
業主要求:1、10日內給業主家恢復地面,並購買業主家使用的同品牌同型號地磚進行重新鋪設。業主不承擔此費用。
2、修復由於地采暖漏水所破壞的牆面,包括屋內的及樓道裡的。業主不承擔此費用。
3、由遠洋地產出書面承諾,以後地采暖在相同位置再次發生漏水,遠洋地產應承諾延長地采暖保修期,並無償給業主修復地采暖及恢復地面,賠償損失。
4、賠償業主由於此事件所產生的誤工費、財產損失費及影響日常生活的費用共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