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2010年全款購得天津塘沽區遠洋城四期2號樓的房子,開發商於2012年5月15日同業主辦理了交房手續。合同規定:初始登記完成後180天內辦理好房屋產權手續。現在是2013年5月27日,交房已經一年多了,我們多次追問房屋產權辦理情況,開發商的答復是:材料已經上報到天津是房管局辦理初始登記,讓我們等待。根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申請辦理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我們很難理解市房管局辦理效率,接近一年時間辦不好初始登記。我們著急用產權證啊,請房管局領導過問一下,盡早給我們辦好初始登記,我們好辦產權證。
劉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