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愛人都畢業於天津理工大學,兩人戶口均位於天津教委人纔(河東區富民路33號增1號)的集體戶上,目前在北京工作。
去年愛人懷孕,已辦理准生證,辦准生證時說不能給落戶,目前孩子已經出生了,我在網上查落戶的方法只有在天津買房。
我已在北京買房,就本人目前的情況,實在沒有能力在背負北京房貸的情況下,近期再在天津為了小孩落戶專門購置一套房產。
小孩馬上面臨後續的入托、上學問題,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解決戶口呢?也不能因為父母目前買不起房就不給小孩落戶口吧。。。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