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癌癥患者的家屬每次都要到天津腫瘤醫院取“金龍膠囊”,今年3月20日去該院取藥大夫說要到26日纔有藥,在耽誤6天用藥後取了10天的藥,可4月14日取藥時又被告知26日後纔有藥,5月12日取藥同樣是26日後纔有藥,我去問藥房為什麼總沒藥?他回答說沒辦法,半個月沒有藥用醫院太不負責任了!後去天津中醫一附屬,藥房告訴我該院不進此藥。由於我們是門特患者指定的三甲醫院只有這兩家,指定的二級,一級醫院也都沒有此藥。
請問衛生局的領導,這樣的癌癥專用藥沒辦法系統連續的用藥,當誤了病情怎麼辦?“救死扶傷”是句空話嗎?病人的生命可不是件小事呀!
希望領導調查一下,我想用此藥的應該有很多患者,幫幫我們吧!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