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申請了公租房,收入、住房面積都符合。
但現在出現3個問題:
1.我們一直實際居住的公產房本是爺爺的名字,不在我們申請的戶口裡,所以需要擔保人。
2.戶口本中4人均無公積金。
3.周圍找不到能月收入4000元以上的擔保人。
現在申請就停頓在這了,家人非常著急,實在想不到任何辦法了。
還有,我這兩天看網上有說擔保人條件微調了,說是2人月收入合計5000元以上。可是打電話到和平區公證處諮詢,人家說不能兩個人!如果可以,我們應該去哪做公證麼?
謝謝領導給予解決意見
李姜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2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