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橋區新基業大廈居民購電目前在物業公司進行。目前該小區物業公司近兩年更換頻繁,新近有一家名叫“閆建”物業公司承包,由於是今年年初進駐,切小區目前管理沒有任何改善,故相當居民沒有繳納物業費。但該小區的用電必須在小區購買,就這個問題也多次向電力部門反映未果。眼看用電高峰到來,物業與業主的矛盾日益激化,就買電的問題有居民多次打“110”。
就以上問題,請各位領導研究解決:1、徹底改變小區售電現狀,電力局為國家規定的供電、售電專門機構,不應在小區內購買;2、督促物業公司落實物業相關規定,切實為居民做好服務,打消居民的後顧之懮纔能收取物業費。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房管局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物業辦調查了解情況,由於建新基業大廈的開發商沒有交電力配套費,導致到現在電力部門不負責維修電表,不負責收費,因此由物業公司代收電費,物業公司多次與電力部門交涉能否改變新基業大廈售電狀況,但至今未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