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在下瓦房街給父親買了套二手房,年後所有手續均以辦齊。現在房子以裝修完,准備入住。今天到下瓦房街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時,片警說原房主未辦理戶口遷出,可是我們在買房時,看了原房主的戶口本,原房主的戶籍所在地不在下瓦房街。並且片警要求只有現房主住進下瓦房街的房子,在告訴相關辦理戶籍遷入的手續。我想問下,現在不予辦理戶籍遷入是因為下瓦房街的房子還沒住入,還是因為原房主未遷出?要是因為原房主未遷出,為何原房主的戶口本上的戶籍所在地不在下瓦房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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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