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領導您好!
早期還遷小區的電卡是物業專售電卡(0.51元),同一街道的新建還遷小區即可在國家電網電管站直接買電(0.49元),我家在早期小區,月50約元電費,遠低於市裡的階梯標准,按0.51元購電似乎是被侵權了,而且同為還遷戶,後房改的買電就便宜,實在不合理,望領導核查。
2013年6月是每年一次的申請多人口家庭的月份(附件照片拍於2013年5月的《每日新報》),我家即符合5人同住一宅一戶口本的規定,請問物業和電管站均不受理登記需要到哪裡辦理?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5月29日
您好!與電話與您聯系。
謝謝!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