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3年4月26日在南開區華苑小區綺華裡新購二手房一套。在5月20日領取的房本,發現土地使用年限一欄為2077年9月1日止。次日又到南開房管局諮詢這個問題。答復一,以開發商購地建房之日算起70年。但綺華裡小區是在1999年建設,我認為這個解釋不成立;答復二,這是系統自帶的,並不影響70年產權。如果按照交易日期計算,這還給你多算了呢。可在房本上並沒有第二處體現70年產權,這個解釋我認為也不成立。
★我認為:這個問題是房管局工作人員在更新房本時的工作疏漏,應該更新為2083年4月26日止。
★我的依據是:2006年2月24日,我在南開區華苑長華裡購的二手房,這一欄為2076年2月24日止。
趙洪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