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春和仁居“業主”。自2007年入住該小區以來,該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而業主委的成立的前提是,應由小區居委會牽頭。目前三合小區居委會代管本小區的一些事務,但一些事關業主切身利益的事務,代管居委會不負責(例如:例如成立業主委員會,維修基金使用)。
請問領導春和仁居業主何時能有自己的居委?
百姓利益無小事,請領導審視!
謝謝
劉鈺你好 :
您反映建昌道轄區內春和仁居何時成立居委會的問題,建昌道街辦事處回復:經查,春和仁居居委會正在籌備中,由於居委會辦公用房尚未落實,等待上級部門批復。
建昌道街辦事處
2013年5月28日